书与火
发布时间:2008-12-28

(稿件来源:剑虹评论网www.comment-cn.net

提要:历史早已证明,正是那些自以为掌握真理的人,结果倒成了可怕灾难的缔造者,沦为人类精神世界的暴君和纵火犯。他们祸乱天下的第一步竟然惊人的相似,那就是——焚书。历史已经证明,人类创造的有些东西,常常超越于人的肉体的存在而存在,最显著的例子就是——书。书之媒质,或许会在火舌中化为灰烬;而书之灵魂,必将在烈火中永生。不相信这一点的人,要么是蒙昧无知;要么是装傻充愣,别有用心。

 

  五行之中,虽相生相克,一物降一物,却也有个强势弱势的力量对比。火生土,土生金,金生水,水生木,木生火——这是五行相生之序。火克金,金克木,木克土,土克水,水克火——此乃五行相克之序。最终,五行编织成了一条大鱼吃小鱼,小鱼吃毛虾的食物链。

  看来看去,五行之中,最受欺负、也最脆弱的是木。木者,金可伐之,克金之火亦能烧之。最霸道、也最好惹是生非的好像是火,除了水,似乎没有谁能奈它何!火虽因木而生,反过来却能拉杂摧烧之,当风扬其灰,可怜木在生火之时,便做了火的牺牲。金虽能克生火之木,火却能克木之,虽有真金不怕火炼之言,可那个字还是透出了骨子里的虚弱。甚至连生金之土都怕火,所以才有楚人一炬,可怜焦土!常言道:水火无情。但印象中,除了洪水堪比猛兽,作为常态的水,总比火要温柔敦厚得多。否则,何来太一生水之说?

  言归正传。这篇小文想说的是书与火。为什么要说这个话题?盖书与火前生今世都有因缘——“本是同根生,相煎何太急!这是豆萁之叹,用在书与火之间,也是名至实归。

  最早的书谓之简牍。王充《论衡·量知篇》记载简牍的创制云:截竹为简,破以为牒,加笔墨之迹,乃成文字。大者为经,小者为传记。断木为椠,片(木旁)之为版,力加刮削,乃成奏牍。可知竹简也好,木牍也罢,书的早期形态总是离不开的。

  书由木生,火既能克木,书自然怕火。不过在竹简时代,书的造制还须借助火的赞助。刘向《别录》记载:以火炙简,令汗,去其青,易书复不蠹,谓之杀青,亦曰汗简。”“杀青之后的汗简又叫汗青,不仅可防虫蛀,文字也不至汗漫磨灭。虽然如此,对于书来说,最大的敌人还不是蛀虫,而是前生今世都怕定了的——火。

  2006526日至625日,北京中关村南大街33号的国家图书馆展览厅内,举办了一次题为文明的守望中华古籍特藏珍品暨保护成果展。其中历代古籍的散亡与保护单元,对于历代书厄有这么一段说明:

  历代统治者出于政治需要,往往禁止或焚毁一部分对自己不利的著述,造成图书的重大损失。朝代更替的战乱多造成典籍的大量散亡。火烛之灾是藏书事业的又一大敌。据不完全统计,仅晋葛洪至近代的私家藏书,就有81家毁于火灾。水害往往突如其来,令藏书者猝不及防。书遭水害,不是漂失,就是难以复原。据今人统计,自宋至近代有23家私藏毁于水灾。虫蛀鼠啮对书籍的损害颇为严重。明正德后,司礼监经厂所藏累朝秘书典籍,多被偷卖于书肆。库中之书,有的虫蛀如筛网,有的尘霉如泥版。清光绪十九年(1893),翰林院奉令清查藏书,《四库全书》底本仅存1000余种,虫蛀、残缺现象严重。清代学者王士藏书,身后也出现半饱鼠蠹的惨状。窃贼偷书,则是有备而来,只选稀见善本,一旦发生偷盗,便使藏书元气大伤。宁波天一阁在辛亥革命时期和1914年两遭盗贼偷窃,损失了大批珍贵藏书,除明代地方志和登科录外,藏书精华所剩无几。

  这里,火灾、水害、虫蛀、盗窃,堪称书之四害,而火,则当仁不让地坐上了头把交椅。职是之故,古代的藏书楼和私人书房一向都是消防重地,防火的严重性艰巨性更甚于防盗。比起一把火的杀伤力,书被偷走或久借不还算是良性循环,完全应该谢天谢地了!

  然而,怕神就有鬼,中国古代的图书从来就没有躲得过一场又一场劫火。生于木的火,最终却要吞噬同样生于木的书。毁于劫火四字,读之每每凝眉抽心,正为其一语揭橥了书的非正常死亡

  史上最早的焚书运动与商鞅有关。公元前359年,秦孝公任用商鞅实行变法。商鞅是个法家,他认为《诗》、《书》、礼、乐,皆乃病国之虱,必去虱而后国家方可富强。遂教孝公燔《诗》、《书》,而明法令(《韩非子·和氏》)。燔者,烧也。不管这次焚书严重程度如何,作为法家的商鞅的确开了一个坏头。加上其它严刑峻法的缔造,使商鞅成了中国历史上褒贬不一、聚讼纷纭的人物。又,《颜氏家训·书证》云:史之阙文,为日久矣;加复秦人灭学,董卓焚书,典籍错乱,非止于此。董卓焚书秦人灭学并论,其有意乎?世易时移,而法家倡导并推行的以吏为师、严禁私学的文化专制政策,其祸国殃民之罪,至今未得清算。听说话剧《商鞅》颇引起过一阵轰动,我没看过,不好置评,我只是不明白,就像韩非在中国历来不乏拥趸一样,何以法家人物常常会成为主旋律工程所弘扬的对象?

  一个半世纪后,即公元前213年,登基九年的秦始皇接受另一位法家李斯的建议,史官非《秦记》皆烧之。非博士官所职,天下敢有藏《诗》、《书》、百家语者,悉诣守、尉杂烧之。有敢偶语《诗》、《书》者弃市。以古非今者族。令下三十日不烧,黥为城旦。所不去者,医药卜筮种树之书。若欲有学法令,以吏为师(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)。这就是历史上臭名昭著的焚书事件。

  关于秦始皇的焚书壮举,博尔赫斯专门写了一篇《长城和书》加以拟测。这位阿根廷诗人、小说家的话总是那么扣人心弦,他说:当始皇帝下令以他的历史为起点时,中国人已经有三千年文字记载的历史了。”“空间范畴的长城和时间范畴的焚书是旨在阻挡死亡的有魔力的屏障。睿智而又不无促狭的博尔赫斯猜想,秦始皇有可能会这么琢磨:人们厚古薄今,我和我的刽子手无法改变这种状况,但以后可能出现想法和我相同的人,他像我毁书一样毁掉我的长城,那人抹去我的名声,却成了我的影子和镜子而不自知。紧接着,博氏又话锋一转,说:始皇帝修筑长城把帝国围起来,也许是因为他知道这个帝国是无法长久的;他焚书,则是因为他知道这些书是神圣的。于是他自然而然地奔向了他的结论——焚书和筑城可能是相互秘密抵消的行动。

  博尔赫斯从未到过中国,但他臆想中的古中国,常常神秘和真实得令我们吃惊。

  秦始皇之所以采纳李斯的建议,源于他作为始皇帝的盲目自大,他要在的较量中确立的合法性,焚书和后来的坑儒都是服务于思想文化上的大一统,是毁灭一切价值以后的重新开始。有意味的是,政治上的洗牌与水无关,而常常借助。这时,书早已不是物质上的简牍,而真成了商鞅所谓的病国之虱了。

  我猜想,到项羽火烧阿房宫的时候,大概已经无书可烧了吧。而据说项羽的火把下面,竟也有一些简牍的余烬的。项羽一介武夫,他在和刘邦的战争中因失败而博取了千古同情,因了这同情,人们对这位失败英雄的放火行径眼睁眼闭,忽略不计了。于是有唐人章碣的《焚书坑》诗传唱至今:

  竹帛烟消帝业虚,关河空锁祖龙居。坑灰未冷山东乱,刘项原来不读书。

  秦嬴政的一把火,烧出了绵亘两千余年的专制天空。就连嗜书如命的文人皇帝,一俟兵临城下、穷途末路之时,思维已经严重短路的大脑,所能想出的唯一具有轰动效应的谢幕仪式,无他,也还是——烧书。

  史载江陵城破时,南朝梁元帝萧绎就命舍人高善宝把宫中所有14万册图书聚集在一起,付之一炬,不仅如此,还自编自导自演了一出拔剑击柱长叹息的好戏,然后大言不惭地说:文武之道,今夜尽矣!被俘后,西魏人问他为何焚书,他说:读书万卷,犹有今日,故焚之。这个爱江山也爱美人的萧绎,对书由爱生恨,爱之深,恨之切,难言之隐,遂也来个一烧了之。我想象,火光冲天、灰飞烟灭之际,这位风流皇帝的脸部表情一定是扭曲而疯狂的,没准他还运用谐音修辞格,把自己政治军事上的全都归咎于这劳什子哩!不过,这位在立德、立功方面统统交了白卷的后主,倒是留下一部名为《金楼子》的子书。无巧不巧,其中最著名的、有几句话几乎算是不朽的一篇正好就叫——“立言

  不用说,在梁元帝烧掉的十四万册书里,至少并不都是孤本

  写书的人烧书,文学作品里也不是没有。偶在网上读到一篇题为《读过即忘》的文章,作者颜择雅。颜君想是饱学之士,他提到中国小说中出现过三位完美记忆的阅读者,很是有趣。其文如下:

  《三国演义》六十回,张松只把曹操的兵法《孟德新书》从头至尾看一遍,便能背出全书十三篇,并谎称该书为战国无名氏作,是被曹操剽窃去,伪称新书,曹操竟信以为真,莫非古人与我暗合否?就把书烧了。

  又,《红楼梦》四十五回,黛玉写成七言乐府《秋窗风雨夕》二十句一百四十字,宝玉才看完,就被黛玉夺去烧了。宝玉却已背熟。

  第三例,《聊斋志异》中有一位书生于去恶,专向人借书来抄,每抄一纸就烧一纸,将灰烬吞到肚里去,烧多少就背多少,一字不讹。

  相较而言,曹操的烧书真是大丈夫气十足,比起如今一些青春偶像型作家的抄袭赔款而不道歉,或者只承认自己一时倏忽,没有把抄的文字注明出处来,小说里的曹操真是令人肃然起敬。黛玉的烧诗固然出于才女的骄矜,想起来也蛮可爱。至于那个于去恶,竟把抄书、烧书、吃书演绎成三位一体的流水作业,当然是蒲松龄的以传奇法志怪了,除了其吞吃灰烬之状有点恶心外,余则大可一笑了之的。这三例,虽也是将火来烧书,读起来倒不觉讨厌,道理明摆着——人家自烧自书,干卿何事!

  反过来,烧别人的书就不太让人待见。中唐大儒韩愈以儒家道统自居,他的名文《原道》是一篇有力量的文字,排斥佛老,义形于色,而文章末尾,竟然说:

  人其人,火其书,庐其居。

  大意是:必须把和尚、道士还俗为民,烧掉佛经道书,把佛寺、道观变为民居。看来不仅法家喜欢烧书,儒家骨子里也挺爱玩火。历代统治者之深谙外儒内法君人南面之术,良有以也!1949327日,胡适先生在台北中山堂做了一场题为《中国文化里的自由传统》的演讲,说韩愈写《谏迎佛骨表》和《原道》,是为了反抗当时疯狂的迷信,认为这种逆时代潮流而动的精神正是自由主义的精神。这话我不反对,但,火其书三个字望去总让人觉得觳觫惶栗。不少人喜欢韩愈,大概是因为他文章写得好,可我总觉得,一个文化人,哪怕自以为手中握有柄和权柄,也不该干烧书这么没文化的事。为了自以为高尚的目的而竟采取野蛮甚至龌龊的手段,显然不符合所谓程序正义,到头来,反而会污染那个原本高尚的目标。马丁·路德金有句名言:不择手段,完成最高道德。这句话对于金博士也许是对的,但我总觉得,它太容易成为野心家、阴谋家文过饰非的口实。

  孔夫子我还是喜欢的,但他有些话却大有问题。比如:攻乎异端,斯害也已矣。这话的意思颇有争议,但其对异端的霸道态度却显而易见。这样的诛心之论等于一开始就给异端言论判以道德极刑。其流风所及,几乎使历代异端知识分子都进退维谷,死非其命。汉末的孔融,三国的嵇康,明末的李贽,清末的六君子等等,皆此类也。其中,李贽的遭遇又和烧书有关。李贽的聪明在于,他知道自己的言论并不能见容于世,故而预先给自己的书判了火刑。他的名著既有《藏书》,更有《焚书》、《续焚书》。后者乃是与友人书札之合集,自谓所言颇切近世学者膏盲,既中其痼疾,则必欲杀之,言当焚而弃之。想不到竟一语成谶。据其好友焦竑《李氏焚书序》中所记:乃卒以笔舌杀身,诛求者竟以其所著付之烈焰,抑何虐也!岂遂成其谶乎?可知李贽死后,此书果然被其死敌付之一炬!这就是杰出思想家的标本式命运。但不幸中的万幸,是他们的言论常常野火烧不尽,春风吹又生,说穿了,火刑的唯一功能,不过是增益了火刑犯的价值,仅此而已。

  历史早已证明,正是那些自以为掌握真理的人,结果倒成了可怕灾难的缔造者,沦为人类精神世界的暴君和纵火犯。他们祸乱天下的第一步竟然惊人的相似,那就是——焚书。1933711日的《申报·自由谈》上,发表了一篇署名孺牛的文章,题为《华德焚书异同论》,全文如下:

  德国的希特拉先生们一烧书,中国和日本的论者们都比之于秦始皇。然而秦始皇实在冤枉得很,他的吃亏是在二世而亡,一班帮闲们都替新主子去讲他的坏话了。

  不错,秦始皇烧过书,烧书是为了统一思想。但他没有烧掉农书和医书;他收罗许多别国的客卿,并不专重秦的思想,倒是博采各种的思想的。秦人重小儿;始皇之母,赵女也,赵重妇人,所以我们从剧秦的遗文中,也看不见轻贱女人的痕迹。

  希特拉先生们却不同了,他所烧的首先是非德国思想的书,没有容纳客卿的魄力;其次是关于性的书,这就是毁灭以科学来研究性道德的解放,结果必将使妇人和小儿沉沦在往古的地位,见不到光明。而可比于秦始皇的车同轨,书同文……之类的大事业,他们一点也做不到。阿剌伯人攻陷亚历山德府的时候,就烧掉了那里的图书馆,那理论是:如果那些书籍所讲的道理,和《可兰经》相同,则已有《可兰经》,无须留了;倘使不同,则是异端,不该留了。这才是希特拉先生们的嫡派祖师——虽然阿剌伯人也是非德国的”——和秦的烧书,是不能比较的。

  但是结果往往和英雄们的豫算不同。始皇想皇帝传至万世,而偏偏二世而亡,赦免了农书和医书,而秦以前的这一类书,现在却偏偏一部也不剩。希特拉先生一上台,烧书,打犹太人,不可一世,连这里的黄脸干儿们,也听得兴高彩烈,向被压迫者大加嘲笑,对讽刺文字放出讽刺的冷箭来——到底还明白的冷冷的讯问道:你们究竟要自由不要?不自由,无宁死。现在你们为什么不去拚死呢?

  这回是不必二世,只有半年,希特拉先生的门徒们在奥国一被禁止,连党徽也改成三色玫瑰了。最有趣的是因为不准叫口号,大家就以手遮嘴,用了掩口式。这真是一个大讽刺。刺的是谁,不问也罢,但可见讽刺也还不是梦呓,质之黄脸干儿们,不知以为何如?六月二十八日。

  大家一定看出来了,这个孺牛就是鲁迅。这一回,因为希特勒们的丧心病狂,鲁迅倒为秦始皇说了几句好话。要我说,不管是何时、何国、何族的独裁者,只要烧过书,不管你烧啥书,是为了统一思想还是毁灭思想,骨子里都是反文化”“反人类的变态狂,都是一丘之貉!

  19738月,毛泽东在诗中谈到了秦始皇。这就是《七律·读〈封建论〉呈郭老》:

  劝君少骂秦始皇,焚坑事业要商量。祖龙魂死业犹在,孔学名高实秕糠。

  百代都行秦政法,十批不是好文章。熟读唐人《封建论》,莫从子厚返文王。

  《十批判书》是郭沫若早年的思想史研究名著,含有尊儒思想,在学界影响甚大。《封建论》则是柳宗元的政论名文,其中心论点为:故封建非圣人意也,势也。毛泽东作此诗时,已在晚年,时值如火如荼的文革后期,全国性的焚书运动已成星火燎原之势,毛对以前认为略输文采(《沁园春·雪》)的秦始皇,有了更多微妙的认同。1973923日,毛泽东会见埃及副总统沙菲时说:秦始皇是中国封建社会第一个有名的皇帝,我也是秦始皇,林彪骂我是秦始皇。中国历来分两派,一派讲秦始皇好,一派讲秦始皇坏。我赞成秦始皇,不赞成孔夫子。有道是上有所好,下必甚之,后来的评法批儒崇法反儒的转变,也就不难逆料了。

  有意味的是,曾经在《十批判书》中批评过秦始皇的郭沫若,却以他惯有的风向标式的政治敏感,率先祭起了焚书的大旗。1966414日,郭沫若在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,沉痛地说:在一般的朋友、同志们看来,我是一个文化人,甚至于好些人都说我是一个作家,还是一个诗人,又是一个什么历史学家。几十年来,一直拿着笔杆子在写东西,也翻译了些东西。按字数来讲,恐怕有几百万字了。但是,拿今天的标准来讲,我以前所写的东西,严格地说,应该全部把它烧掉,没有一点价值。对于无比崇拜毛泽东的郭沫若来讲,这也许是他发自内心的告白。然,就如梁元帝的焚书一样,这样的告白蕴涵着太多的自虐自戕心理。一个多月后,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便拉开了序幕。这一年,全军指挥院校大规模烧书,全国各地也在破四旧”——“破除旧思想、旧文化、旧风俗、旧习惯”——的号角中点燃了焚书的火炬。

  当是之时,五湖四海,肆虐的火舌疯狂吞噬着脆弱的书页;神州大地,到处是读书无用的呐喊和叹息。……

  有时候,历史太像是一台人物不同、主题相似、且没完没了的多幕剧。

  书与火的缘分至今未绝。让我们看一看某年高考之后,某农村中学学生自发的焚书坑包仪式:

  那焚书的场面极为壮观,几十个甚至数百个同学,每人将宿舍和教室里自己的全部课本和复习资料、考卷统统搬出来,堆放在一起,真的像山一样高。然后同学们把它点着,一样样地烧掉,火焰越燃越大,越燃越高,从白天一直能烧到天黑。有的同学在火堆旁跪着默默地祈求,也有人四肢直挺挺地躺在火堆旁一任高温炙烤,也有人在那里相互搂抱在一起痛哭……开始围着的仅是毕业班的同学们,后来其他年级的同学也来了,再后来老师们也围到了火堆前,大家一起默默地流泪,高声地欢呼,那种场面太叫人联想,太叫人想哭,太叫人歇斯底里了。不管是高考成功者还是失败者,不管是老师还是学生,大家都有一种情绪要告别一段刻骨铭心的历史,要告别一段难以忘怀的情结,要告别一段梦想与屈辱的努力……(引自何建明《高考报告》)

  我不是很赞同开卷有益的话,对一些旨在牟取暴利的教材教辅更是深恶痛绝,但这绝不意味着,上述焚书行为就有了部分的合理性。作为一种埋葬被绑架的青春的仪式,集体性的烧书行为极易被美化为成长与告别,独立和理性,但其骨子里却是非理性的,那熊熊燃烧的烈焰,不过是青春期左冲右突的力比多的外化罢了。当这股力量被野心家所利用,就有可能是新一场灾难的开始。在文明社会里,一个通约性的规则是思想无罪,正是在此意义上,烧书应该被视为一种当然的禁忌。历史已经证明,人类创造的有些东西,常常超越于人的肉体的存在而存在,最显著的例子就是——书。书之媒质,或许会在火舌中化为灰烬;而书之灵魂,必将在烈火中永生。不相信这一点的人,要么是蒙昧无知;要么是装傻充愣,别有用心。

  20072月起草,427日初稿,526日改定。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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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留白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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